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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島市教育局關于2023-2024學年度銀齡講學計劃公開招募講學教師的公告

來源:秦皇島市教育局 日期:2023-08-09 瀏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市鄉(xiāng)村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資源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持續(xù)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根據《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3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3年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堅持“定縣、定校、定崗”原則。

  二、招募方式

  河北省教育廳統籌,秦皇島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面向全國公開招募。按照自愿報名、審核遴選、公示公布、簽訂協議、上崗任教等步驟進行。

  三、招募條件

  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退休教師。

  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yè)、業(yè)務精良。

  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

  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四、招募崗位

  (一)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校長可以擔任受援學校的副校長,指導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yè)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fā)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鼓勵講學教師與青少年開展共同讀書等系列共育活動。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xù)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xù)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二)崗位需求。

  具體見《銀齡講學計劃2023—2024學年秦皇島市招募講學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5日—8月20日。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材料:符合招募條件并自愿報名參加銀齡講學計劃的人員,下載《銀齡講學計劃2023—2024學年秦皇島市招募講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如實填寫相關內容。

  根據選報崗位,將填寫好的《銀齡講學計劃2023—2024學年秦皇島市招募講學教師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退休證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退休相關文件、原單位出具的師德情況材料、填報的榮譽證書)發(fā)送至秦皇島市教育局指定郵箱。根據個人需求,經與秦皇島市教育局具體負責同志協調一致后,可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填寫提交《銀齡講學計劃2023—2024學年秦皇島市招募講學教師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秦皇島市報名咨詢電話及報名電子信箱如下:

  聯系人:王存海0335-3865033 15733574072

  電子信箱:qhdrsk@163.com

  (二)審核遴選。

  秦皇島市教育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對審核通過人員根據崗位需求進行遴選。當同一崗位出現多人報名時,按照“人崗相適、擇優(yōu)選用”原則進行遴選。在征得落選人員同意后,可進行崗位調劑。

  (三)公示公布。

  秦皇島市教育局在官網上對通過遴選的擬招募講學教師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確定為2023—2024學年度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

  (四)簽訂協議。

  受援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與招募的講學教師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須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

  (五)上崗任教。

  受援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與受援學校按照協議安排講學教師于2023年秋季開學前上崗,認真做好管理服務和考核工作。

  六、待遇保障

  (一)經費保障。

  1.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

  2.受援縣按月發(fā)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每學年共計2萬元,主要用于發(fā)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

  (二)政策保障。

  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按本人醫(yī)療關系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yōu)秀的,在評優(yōu)表彰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相關要求

  凡是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條件的人員,在自愿報名、審核遴選、公示公布、簽訂協議、上崗任教等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一律取消資格。

  八、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處理。本公告由秦皇島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秦皇島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335-3865033